关于开展大学生心理咨询工作的通知
本学期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心理咨询工作将于本周(第八周)开始进行,请广大同学互相转告。
一、接待对象
凡学院普招有正式学籍的学生均可前来咨询。
二、咨询内容
有关个人心理健康方面的问题。
三、咨询时间、地点及咨询工作人员
时 间:每周二、每周四的晚上7:30---10:30
地 点:心理咨询室(主教学楼二楼,学生处处长办公室东隔壁)
工作人员:单周二 : 贾菁菁老师 单周四:张梅娟老师
双周二 : 薛志芬老师 双周四:张旭虹老师
四、咨询程序
1.需要咨询的学生可在周一 ---周五正常工作日时间内拨打心理咨询预约电话,号码:3844435,预约咨询时间和老师。
2.按照预约时间到心理咨询室咨询。
心理咨询工作将坚持指导性原则、保密性原则、服务性原则,竭诚为广大同学成才服务。
学工部(处)
大学生心理健康指导中心
2001-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