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大学生心理咨询工作的通知 本学期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心理咨询工作将于本周(第八周)开始进行,请广大同学互相转告。 一、接待对象 凡学院普招有正式学籍的学生均可前来咨询。 二、咨询内容 有关个人心理健康方面的问题。 三、咨询时间、地点及咨询工作人员 时 间:每周二、每周四的晚上7:30---10:30 地 点:心理咨询室(主教学楼二楼,学生处处长办公室东隔壁) 工作人员:单周二 : 贾菁菁老师 单周四:张梅娟老师 双周二 : 薛志芬老师 双周四:张旭虹老师 四、咨询程序 1.需要咨询的学生可在周一 ---周五正常工作日时间内拨打心理咨询预约电话,号码:3844435,预约咨询时间和老师。 2.按照预约时间到心理咨询室咨询。 心理咨询工作将坚持指导性原则、保密性原则、服务性原则,竭诚为广大同学成才服务。 学工部(处) 大学生心理健康指导中心 2001-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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