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大数据和“互联网+”领域创新能力建设专项的通知

时间:2016-09-27浏览:331设置

各相关学院:

为提高大数据和“互联网+”领域自主创新能力,促进大数据和“互联网+”产业快速发展,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组织实施大数据和“互联网+”领域创新能力建设专项,构建大数据和“互联网+”领域创新网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通知精神,紧密结合大数据和“互联网+”领域创新能力建设专项所列国家工程实验室的具体内容,按照《国家工程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54号)、《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43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实施新兴产业重大工程包的通知》的要求,请有研究基础的学院积极组织申报。

二、请于2016年9月28日前将经院系论证的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及相关附件材料一式6份(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双面打印)报送学科建设办公室电子文档请以“###工程实验室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学院”命名,发送至学科建设办公室邮箱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毕丽华  万广军        

联系电话: 0371-63567608    63556875

电子邮箱:xkjsbgs@zzuli.edu.cn  

附件(20160927国家工程实验室.zip

1. 《河南省发改委关于组织申报大数据和“互联网+”领域创新能力建设专项的通知

2.《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请组织申报大数据领域创新能力建设专项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6〕1918号)

3.《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请组织申报“互联网+”领域创新能力建设专项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6〕1919号)

 

学科建设办公室

2016年9月27

图说轻工大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