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教育厅下发通知,正式核准《郑州轻工业学院章程》(以下简称《章程》),这标志着我校在依法治校和完善现代大学制度的道路上又迈出了坚实一步。
经过河南省教育厅核准的《章程》,涵盖了《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规定的基本内容,分序言和正文两大部分,正文部分共10章,包括:总则、举办者与学校、治理体系、教学科研机构、教职员工、学生、校友和校友会、财产与资产、学校标识系统、附则。全文共79条,9千余字。
《章程》内容涵盖了学校办学活动的主要事项,具有以下主要特色:一是进一步明确了办学目标和定位,凝练了办学特色。提出要秉持“为之则易、不为则难”的校训,坚持“质量立校、特色亮校、人才兴校、科研强校”的办学思路,立足河南,面向全国,服务行业,努力建设工科为主、特色鲜明、优势突出、国内有较大影响、多学科协调发展的高水平大学。二是进一步理顺了学校和政府、社会的关系,完善了治理体系。三是进一步明确了校徽、校训、校标、校旗、校庆日等学校标识系统,推动了学校文化建设。
大学章程是建设现代大学制度的核心,是高校依法办学、依法治校的基本准则。学校高度重视《章程》的制定工作,充分认识《章程》对于学校彰显办学理念、凝练办学特色、实现办学目标、发挥基本职能的重要意义,成立了《章程》制定工作领导委员会和《章程》起草工作委员会,负责《章程》制定的领导和起草工作。从2013年11月至2015年7月,《章程》制定工作历时一年多,前后经过了调研起草、论证完善、征求意见、校内审定等四个工作阶段,于今年8月上报河南省教育厅核准。《章程》制定过程中,经过了多次修改完善,充分听取了广大师生员工和各地校友的意见和建议。《章程》凝聚了学校方方面面的智慧,是全体师生员工和各地校友共同努力的结果,是学校集体智慧的结晶。
按照河南省教育厅要求,我校将以《章程》作为依法自主办学、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和依据,按照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体制,依法治校、科学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