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关于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考核聘任工作的实施意见》和郑州轻工业学院《关于工人技师聘任工作暂行办法》的文件规定,凡参加河南省人事厅工考中心考试,已获得工人技师证书,且从事的本岗位工作的在职人员,可到所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由部门汇总后,于2007年7月6日报人事处。 附:1、郑州轻工业学院关于工人技师聘任工作暂行办法 2、工人技师岗位聘任表 郑州轻工业学院人事处 2007.7.5 点击此处下载附件 点击此处下载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