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教辅各单位: 1、现将津贴分核对信息发至学院公布的各部门邮箱内,敬请核对。 2、如对信息中科技处提供的实际完成科研业绩分有疑问的,请及时与科技处联系。 3、如公布的邮箱地址与现使用的不符,请及时与人事处劳资科联系。(将现使用的邮箱地址发至劳资科邮箱:lzk@zzuli.edu.cn) 人事处 2010.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