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2007-2008学年第二学期教学计划进程表(见附件)已初步安排,为了尽快准确地落实下学期教学任务,并尽可能地减少变动,请各教学单位安排专人认真核对并提出修改意见。 一、安排实践教学环节需考虑的几个因素 1、实践教学环节尽量不要安排在期初(前三周),因学校安排有补考。 2、实践教学环节尽量不要安排在期末时间(后三周),因期末时间课程设计和课程考试较多,也不便于学校统一检查。 3、五一节期间不要安排实践教学环节。 二、制图教室的使用(针对课程设计) 请注明专业班级、人数、具体时间段、教室个数及座位数等信息,以便学校统一安排。 三、核对步骤 1、各院(系)的教务员根据培养计划认真核对进程表,主要查看实践环节的周数有无变动。 2、承担相关实践教学任务的教师认真核对实践环节类别及周次。 3、各院(系)主管教学工作的领导严格把关,统筹考虑实践环节的周数、周次是否合理,并签字盖章予以确认。 4、各教学单位应于11月5日 (下周一)下午5:30之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逾期未报,视为同意学校的初步安排。 点击此处下载附件
教务处
2007.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