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院(系):
为便于课程设计教学管理,从本学期起要求承担课程设计教学任务的教学单位填报《课程设计安排表》。具体要求如下:
1、每个课程设计填写一张《课程设计安排表》。
2、表中信息填写完整,不能缺项。
3、纸质、电子文档各一份,纸质材料须有领导签字。
4、于课程设计开始前一周将《课程设计安排表》以院(系)为单位统一报送到实践教学管理科。
教务处
2008年6月12日
附件:《课程设计安排表》点击此处下载附件
教务处
2008.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