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河南省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双学位试点工作的通知”(豫学位〔2010〕1号)(见附件)文件精神,请有意申报双学位本科专业的单位,按照文件要求,于4月7日前报教务处教学科。 教务处 2010年4月2日 附件:河南省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双学位试点工作的通知(豫学位〔201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