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01年“一二.九”歌咏比赛的通知

时间:2001-11-05浏览:109设置



为纪念“一二.九”运动66周年,讴歌伟大祖国,歌颂改革开放的巨大成就,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团委决定于12月6日在学院礼堂举行“纪念一二.九运动66周年大型歌咏比赛”。有关事项如下: 

1、参赛对象:以系为单位组队参加,每代表队人数为100-120人,法政系可酌情减少,易斯顿美术学院、轻工职业学院各组一个合唱队参加比赛。

2、参赛曲目要求内容健康向上、艺术性较高的中外艺术歌曲,能够充分反映当代大学生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和理想追求,以及高雅的审美情趣。

3、每只参赛队参赛曲目为两首,其中一首演唱要有分声部处理。

4、参赛队可根据歌曲内容安排领唱、朗诵,队形可做艺术处理,不增加舞蹈辅助表演内容。

5、伴奏要精美,钢琴能独立伴奏,乐队伴奏要讲究配器,参赛者(包括指挥、朗诵等)应为参赛队所在系学生。

6、比赛采用10分制,具体评分标准为:

   精神风貌1分   音准节奏2分  歌曲艺术处理2分

   指    挥1分   总体效果4分

7、记分方法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其余分数相加的平均值则为最后得分。如果两队最后得分相同,则比较最高分和次高分,依此类推,分数高者居前。

8、比赛现场评分,比赛结束后举行发奖仪式。根据各系代表队的得分,评选出一等奖二个,各奖励奖金800元;二等奖四个,各奖励600元;三等奖六个,各奖励500元。

9、比赛的顺序由抽签产生。

               院团委

           2001年11月2日             

图说轻工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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