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纪念“一二.九”运动66周年,讴歌伟大祖国,歌颂改革开放的巨大成就,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团委决定于12月6日在学院礼堂举行“纪念一二.九运动66周年大型歌咏比赛”。有关事项如下:
1、参赛对象:以系为单位组队参加,每代表队人数为100-120人,法政系可酌情减少,易斯顿美术学院、轻工职业学院各组一个合唱队参加比赛。
2、参赛曲目要求内容健康向上、艺术性较高的中外艺术歌曲,能够充分反映当代大学生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和理想追求,以及高雅的审美情趣。
3、每只参赛队参赛曲目为两首,其中一首演唱要有分声部处理。
4、参赛队可根据歌曲内容安排领唱、朗诵,队形可做艺术处理,不增加舞蹈辅助表演内容。
5、伴奏要精美,钢琴能独立伴奏,乐队伴奏要讲究配器,参赛者(包括指挥、朗诵等)应为参赛队所在系学生。
6、比赛采用10分制,具体评分标准为:
精神风貌1分 音准节奏2分 歌曲艺术处理2分
指 挥1分 总体效果4分
7、记分方法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其余分数相加的平均值则为最后得分。如果两队最后得分相同,则比较最高分和次高分,依此类推,分数高者居前。
8、比赛现场评分,比赛结束后举行发奖仪式。根据各系代表队的得分,评选出一等奖二个,各奖励奖金800元;二等奖四个,各奖励600元;三等奖六个,各奖励500元。
9、比赛的顺序由抽签产生。
院团委
2001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