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首届十佳毕业生的通知

时间:2001-11-21浏览:135设置



关于评选首届郑州轻工业学院

“十佳毕业生”工作的通知

各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各毕业生班级:

为了更好地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的精神,按照教育部及河南省教育厅有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要求,将素质教育和毕业生就业紧密地结合起来,加大宣传力度,吸引用人单位来我院选拔综合素质突出的优秀毕业生,并以此来激励广大在校学生刻苦钻研、锐意进取,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进一步促进我院的校风学风建设,从而推进我院的毕业生就业工作新的发展。

经研究,决定从2002届毕业生起,开展评选“十佳毕业生”的活动,评选办法如下:

一、评选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要求: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具有鲜明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关心时事政治和校内大事,积极参加“两课”学习和院系组织的政策形势报告及政治理论学习。

2、道德品质素质要求:遵纪守法,能自觉维护校园安定团结的正常秩序;做人诚实守信,尊敬师长,礼貌待人,朴素大方,乐于助人,热爱劳动和公益活动,爱护公共财物,敢于同不良风气作斗争,具有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在校无违纪。

3、科学文化素质要求:学习勤奋努力,能自觉完善自身知识结构,成绩优良,曾获得院级三等及以上奖学金,并获得过“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本科生外语通过四级,计算机通过二级,并能取得学士学位,课程无补考门次;专科生能取得毕业证书,课程无补考门次。

4、身体心理素质要求: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素质好,体育成绩良好,心理健康,面对竞争、挫折具有一定的承载能力和自我调适能力。

5、综合素质要求:能扎实掌握和灵活运用所学知识,有专业特长或创造发明;积极参加各类文娱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在校期间获得过至少一次院级以上荣誉称号(类别不限);兴趣爱好广泛,特长突出,有较高的艺术修养,并具有一定的实践和创新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协助能力。

二、评选办法

1、宣传发动和个人申报阶段:11月20日�D�D11月30日

各系及各级学生会要在毕业生中做好此项工作的宣传,毕业生本人可以书面的形式向所在系党总支提出申请,院学生会可通过院团委推荐表现突出的毕业生(附推荐材料),各系及院团委要依照评选条件严格进行审核,确定参选人员,并填写“郑州轻工业学院2002届十佳毕业生申请表”(见附表),于11月30日前将申报和推荐名单及“十佳毕业生申请表”报到院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2、“十佳毕业生”的测试和评选阶段:12月1日�D�D12月10日

“十佳”毕业生的评选经笔试和个人演讲评审(演讲题目另行通知)两个过程,并根据两次评审结果评出“十佳”毕业生。具体步骤是:

(1)参加评选的毕业生首先要经过笔试,根据笔试结果评出20名毕业生参加下一阶段的评选;

(2)通过笔试评出的20名同学进行公开演讲答辩,由“十佳毕业生”评审委员会和学生评委根据个人表现评出“十佳毕业生”初步人选;

(3)由“十佳毕业生”评审委员会确定最后人选。

3、获得“十佳毕业生”称号的同学将颁发荣誉证书,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并优先向用人单位推荐。

4、为了加强对本次评选工作的领导,保证评审工作的公正、公平,学院将成立“十佳毕业生”评审委员会。

5、评选“十佳毕业生”工作办公室设在学生处。

6、获得“十佳毕业生”荣誉称号的毕业生不影响省级和院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

本次推荐、评选活动是新形势下探索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新举措,望各系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将我院高素质人才推向社会。同时希望广大毕业生踊跃报名,展示自己的风采,争创先优。

                             

附:郑州轻工业学院2002届十佳毕业生申请表(请到各系党总支或学生处领取)

 

郑州轻工业学院

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2001年11月20日

图说轻工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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