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38号楼的分配和出售工作的顺利进行,学院于12月4日召开院属各单位分工会主席会议,讨论了38号楼分配、出售方案,并一致通过。12月6日院党委会批准了此分配、出售方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布如下:
一、售房价格
按照省直房改办要求,按2002年现行价格每平方米920元出售,享受工龄折扣和房屋调节系数,没有20%一次性付款折扣,个人拥有100%产权。
二、分配原则
1、考虑今明两年进人计划。
2、用于高职称、高职务、高学历人员住房。
3、按省直房改政策和1994年学院三届一次教代会通过的分房条例执行。
4、引进人才和校内人才同等对待。
5、按模块化分配,满足高层次人员中各个层次人员的住房需求。
(1)、人才用房20套(西单元12套,中单元6套,东单元2套),主要用于符合学院分房条例规定条件的正教授(130�O)、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100�O)入住。
(2)、外籍教师用房4套。
(3)、现职副厅级及以上人员3套(中单元西户1―3层)。
(4)、离退副厅级及以上人员3套(中单元东户1―3层)。
(5)、现职和离退正教授6套(东单元西户1―6层),职称以2001年12月6日前取得的任职资格为准,离退正教授不超过2套。
三、计分办法
计分办法以学院1994年11月29日三届一次教代会通过的教职工住房分配条例为准。
四、点房办法
1、按分配套数及户型分别进行点房,即现职厅局级、离退厅局级和正教授分别点房。离退休厅局级人员点房时,正厅级人员点房后,副厅级人员再点。
2、在规定时间内,点房人不到者,将视为自动弃权,预约金不预退还。
五、具体要求及说明
1、凡符合申报条件者,请于12月10日上午8:00至12月12日下午5:30 到后勤保障处报名申请,填写登记表,并到财物处交纳购房预约金(130�O/套每户5000元;100�O/套每户4000元),计入购房款总额;在规定时间内不申请者,视为个人自愿不参加本次购房。
2、所有符合条件申报人员的情况,按照校务公开的规定,将张榜公布(共三榜),以第三榜公布名单为准进行点房,保证售房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3、点房后,需预交购房款,大套8万元,小套6万元,办理住房产权证时,多退少补。届时不交款者,视为自动退出,不退预约金。交纳购房款后,领取住房钥匙。
4、参加购房者必须与学院签定协议。签定协议后退出者,预约金不再返还。
5、自发放钥匙之日起,要在60天内迁出校内的原住房。已购买现住房的,按省直房改政策和学院公有住房出售方案执行,即学院按原购房价退购房款。
6、对38号楼分配有异议者,现职人员请到院工会反映情况,离退人员请到老干部处反映情况。
7、38号楼的分配出售工作结束后,再进行现住66�O以下的现职副教授、离退人员的住房调整。
特此通知
后勤保障处
2001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