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59名困难学生喜获33.97万元国家助学贷款

时间:2002-03-15浏览:66设置



3月14日下午,国家助学贷款签约仪式在我院举行,院党委副书记张胜利与中国工商银行郑州市南阳路支行的负责同志参加了签约仪式。工商银行与我院59名困难学生签订了贷款合同,将向他们提供总额为33.97万元的国家助学贷款,这是该行今年为我院困难学生发放的第一批贷款。

2002年3月8日,我院与中国工商银行郑州南阳路支行签订了国家助学贷款合作协议。经严格审核,我院国家助学贷款办公室为120多名学生办理了贷款申请手续,提供了证明,这次获得贷款的59名学生是银行批准的第一批,他们生活简朴、学习刻苦,有的来自贫困地区,有的是孤儿或单亲家庭,家庭经济条件均比较困难,这次喜获贷款使他们感受到了党和国家对广大贫困学生的关心和厚爱,纷纷表示今后要努力学习,力争取得优异的成绩,决不辜负国家和社会对自己的期望。

签约仪式从下午2点半开始,获得贷款的学生按要求填写了借款合同、借据和还款计划书、信用考评档案,并逐一签署自己的名字,领取了银行活期储蓄存折。近日,贷款的学费部分将直接划拨我院帐户,学生生活费部分从4月1日起按月发放到学生的银行储蓄帐户。

相关背景材料:

我院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全国和河南省助学贷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我院结合实际情况,为从根本上解决困扰困难学生的经济问题,使有关政策能够尽快落到实处,广泛宣传,认真调查,通过各种会议,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对广大学生进行宣传,形成了良好的舆论氛围,经摸底调查,我院超过40%的学生有贷款意向,大多数困难生都申请助学贷款,以便顺利地完成学业。

2001年,我院成立了“国家助学贷款”工作领导小组,党委副书记张胜利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学生处指定专人负责相应具体工作的落实,为做好该项工作提供了领导和组织保证。

为推进助学贷款工作的顺利开展,学生处就贷款工作的要求、办理程序、注意事项等予以明确,制订了《郑州轻工业学院国家助学贷款实施条例》等规章制度,明确了助学贷款工作的实施细则和办理方法,使其更加具有可操作性,专门召开多次贷款工作会议,一方面积极与银行联系,一方面深入调查摸底,掌握学生贷款意向的第一手资料,各系也指定了专人负责,一起做了大量细致和耐心的工作,较好地促进了贷款工作的开展。

我院注重对学生诚实守信的教育,把诚信教育与平时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相结合、与两课教学相结合,并专门对申请贷款的学生进行了重点宣传和教育,培养他们的信用意识。根据助学贷款实施办法,我们将学生助学贷款情况存入学生档案,并专门建立了贷款学生的信用档案,定期对获得贷款的学生进行考查,每学年将他们的学习成绩和操行考评情况向贷款银行予以通报。

2000年9月25日,根据河南省有关部门的统一安排,我院与中国建设银行郑州市金水支行签订了《国家助学贷款合作管理协议书》,就国家助学贷款业务进行管理合作。2002年3月8日,我院与中国工商银行郑州南阳路支行签订了国家助学贷款合作协议。2000年10月,有2名学生在中国建设银行郑州市金水支行获得了助学贷款,贷款金额总计10000元,目前已经到位8000元。2001年底,我院向该行送交了14名学生的贷款申请,申请贷款额度198,000元,第一批申请到位的贷款为55,900元,目前银行正在对申请贷款学生的学习成绩和操行情况进行复审,预计3月底将向他们发放贷款。

2002年初,我院与中国工商银行郑州南阳路支行签订了国家助学贷款合作协议。经审核,我们为120多名学生办理了贷款申请审批手续并提供了证明,申请在该行办理国家助学贷款。3月14日,第一批59名学生与银行签定了贷款合同,获得总额33.97万元的贷款。

今后,我院将进一步扩大与银行方面的合作,按照有关规定对学生的贷款申请进行严格审核,进一步简化申请手续,加快办理速度,克服困难,争取为更多的困难学生解决贷款问题。                       

图说轻工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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