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为在大学校园中弘扬法治精神、增强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同时为了提高法学专业的教学效果,我校法政系邀请金水区人民法院首次将庭审现场(“金琳诉郑州市房地产管理局房屋抵押登记纠纷”一案)搬进学校,参加旁听的100多名法学专业学生不出校门就上了一堂生动的实践教学课。
上午9时许,我校模拟法庭里就早早地坐满了旁听开庭的学生。金水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林宇峰庭长及该庭的法官出席本次现场庭审,庭审由田野副庭长担任审判长,任立栋副庭长、姚丽法官组成合议庭,我校2007届法学专业毕业生齐静担任书记员。法政系负责同志和法学专业老师也现场旁听了庭审。
9点30分,庭审准时开始。首先,书记员在确认当事人均已到庭后,宣读了法庭纪律,然后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庭审在庄严的气氛中正式开始。在法庭调查阶段,原告、被告和第三人陈述了各自主张、事实和法律依据,并出示了证据,各方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对证据进行了质证。在法庭调查结束后,又依次进行了法庭辩论和当事人最后陈述。最后,审判长宣布休庭,择日宣判。
庭审结束后,很多旁听的学生迟迟不愿离开,走到法庭上向法官询问一些专业问题。到场旁听审理过程的同学们认为,真实的庭审现场给人以极强的震撼,大家了解了案情、加深了对行政诉讼程序的了解,同时也为审判人员驾驭庭审进程的能力和律师逻辑严密的语言表达能力所折服,近两个小时的审理带给同学们很多书本上学不到的知识。
旁听这样真实的庭审,不仅有利于提高法学专业学生的实践能力,而且是我校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是一次有益尝试。活动吸引了许多同学的关注,在学生中间产生了很好的普法效果。法政系表示以后还将会同有关职能部门,继续邀请法院来学校开庭审案,以提高法学专业学生的培养质量,增强全校学生学法、用法的意识和能力,同时扩大学校的社会影响。